.牛顿中文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与处分条例

 

牛顿中文学校董事会20061130日通过

中译版。如有争议,以英文版为准。

 

牛顿中文学校的宗旨是在安全的学校环境里向全体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学生的行为应以保障学校安全和有秩序的学习环境为准则。违纪者受惩,重至开除学籍。学校工作人员在执行纪律时,应考虑到以下因素:维持或恢复有秩序的学习环境;记录违纪学生在校行为;并给予学生改进行为的机会。有效的处理需要校行政,家长或监护人和学生的参与。 校行政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可导致停学或开除的违纪行为通知家长或未满十八岁学生的监护人。

 

如学生在校的安全受到威胁,或在校的学习环境遭到他人的破坏,他/她须向学校工作人员汇报。学校绝对禁止任何报复检举者的行为。了解学生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包括立即向校行政报告无法在课室里解决的问题。

 

如某学生的行为破坏了学校的安全和有秩序的学习环境,他/她将受到学校的处治。仅举几项严禁的违纪行为:蓄意破坏或试图破坏学校财产;蓄意破坏或试图破坏私人财产;打架;武力攻击他人;暴力行为;在校吸烟;赌博;偷窃;燃放鞭炮焰火;在禁区闲荡;掷雪球,石块,或其他危险物品;不尊重师长;使用粗俗猥亵语言或手势;随意丢弃垃圾;合伙欺辱他人;欺凌弱小;骚扰;使用或携带武器;饮用或携带酒精饮料, 毒品,迷幻药或其他违禁药品。

 

处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与家长电话或会面谈话;口头或书面警告;暂时或永久地调出所在班;要求家长跟班听课;停课;停学,直至开除学籍。校方应保留处治纪录。

 

校方还应告知学生,上述违纪行为之后果不仅仅限于校内的处治,还有可能涉及现金赔偿以及接受市府的罚金。学校工作人员如有正当理由相信某学生在校内或校方举办的活动中有犯罪行为,应即刻通知警察。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几例:携带违禁药品或危险武器,武力攻击他人,蓄意破坏财产,恶意跟踪,以及集众欺辱他人。

 

对暴力决行为不宽容

 

校内暴力行为在全国持续增长的今天,制定对暴力“零(绝无)宽容”政策至关紧要。学校将及时严厉地处治导致他人身体伤害的暴力和威胁他人生命等行为。

 

处治程序

 

处治学生必须按照适当的程序。对停学以外的处治,学生应被告知对他/她的指控,并给予机会表述事情的经过。对停学和开除学籍的处治,校方应遵守下列程序。

 

A. 停学和取消参加学校活动的资格

 

除非某学生的行为对正常教学构成威胁或扰乱,他/她在被停学或取消参加学校活动的资格前,应该得到:(1)口头或书面的指控通知;(2)口头或书面对构成指控的事实阐述;(3)给予他/她描述事情经过和解释的机会。如该学生的行为威胁到安全和严重扰乱秩序,上述程序将在处治后马上执行。

 

B. 开除学籍

 

学生在被开除学籍前应该得到:(1)口头或书面的指控通知;(2)口头或书面对构成指控的事实阐述;(3)参与听证会的机会,包括对他/她指控的证据;请证人或拿出其他证据为他/她辩护;以及学生家长,律师,和其他成年人做他/她的代表。被指控学生还可以向董事会上诉。